私人号码接了有危险么?
有一定危险,尽量不要接 。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正规的正常人联系一定有号码显示的。
私人号码 一般手机里有选择是有发送自己的号码 要是不发送 就会显示私人号码
最好还是不要接听为好。
要谨慎接听此类电话,谨防上当受骗。这种情况多是从网络给用户拨打的诈骗电话,现在还无法屏蔽。
一般利用网络拨打的电话或是海外来电都会显示为‘私人号码’。最近出现的这种电话多为***电话,用户应当根据电话内容判断真***、不要轻易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因为没有显示来电号码,这种电话无法追踪电话拨打的源头,所以这种电话没办法屏蔽。我们建议用户尝试在手机上安装相关的防骚扰软件来避免被骚扰或是上当受骗。
有人在别人那得到了我的隐私并公之于众,算不算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您好,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gepu.com/post/4242.html